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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111威斯尼斯人: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结果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17-03-22     点击:

根据《91111威斯尼斯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防科发教〔2016〕7号)、《91111威斯尼斯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补充规定》(防科教〔2017〕2号)和《关于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系学生申请,系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小组初审,教务处复核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评定委员会审议,现将2017年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结果(附件)予以公示。

如对学分认定结果有异议的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教务处反映或申请复核,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、材料真实。

公示时间:2017年3月22日-2017年3月28日。

受理处室:教务处实践教学科(明德楼203室)。

附件: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(公示,2017年3月22日)

教务处

2017年3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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